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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_“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更新:2022-02-28 15:05:28 阅读网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根据哪个日期确定的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根据哪个日期确定的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根据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的日期来确定的。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国法制宣传日在12月4日,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8年来,宪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 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12.4法制宣传日信息

全国法制宣传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四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1年“12.4”法制宣传日主题: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12.4”法制宣传日主题: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12.4”法制宣传日主题:依法治国 执政为民 2004年“12.4”法制宣传日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五个法制宣传日,也是“四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的最后一个法制宣传日.2005年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2.4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从1986年至2005年,全国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二十年来,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2001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这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何时制定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5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中文名 全国法制宣传日 外文名 Journées de la primauté du droit national 英语 The national legalawarenessday 时间 12月4日 第一个法宣日 2001年12月4日 意义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为什么将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什么将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将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为了纪念这一事件,所以将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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